|
在眾多的職業性有害因素中,現已肯定化學性毒物中部分物質可引起接觸者體細胞突變、癌變和生殖過程異常而發生畸胎,這便是職業性“三致”作用。
致癌作用1998年,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根據834種化學物質和生產過程已有的致癌性評定資料,認定了75種化學物質和生產過程對人有致癌性。其中,23種對人體肯定有致癌性,如砷及砷化合物、苯、石棉、煤焦油瀝青、強硫酸煙霧、鎳化合物等。20種為可疑致癌物。余為癌癥高發職業。
致畸作用。指某些化學物有胚胎毒作用,作用于受精卵的卵裂到胚胎發育的各個階段,可造成后代的先天畸型,F已調查發現、致畸化學物已不下數十種,作用較為明顯的物質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醇、汞、三硫化碳等。
致突變作用。指某些化學毒物作用于人體的遺傳物質,使之發生突然的、根本的變異。這種變異除少數情形外,絕大多數對人體有不利影響,如不孕、早產、遺傳性疾病、癌變等。接觸苯、氯乙稀、氯丁稀等的工人較易發生。
職業性腫瘤是指接觸職業性因素引起的腫瘤。判定某職業與腫瘤發生有關系,是指該職業人群中腫瘤發病率和死亡率超高,腫瘤發病和死亡年齡提前,頻發罕見腫瘤,在個體身上有多發腫瘤。
職業性腫瘤一般具有如以特點:⑴職業性腫瘤,有明確的病因可尋;⑵職業性腫瘤發病率較其他職業病低,但很少有自律性;⑶與特定的接觸毒物方式有關,如吸入不溶性的鎳化物有致癌性,而可溶性的鎳鹽則無;⑷職業性腫瘤有固定的癌變部位;⑸通常在接觸職業因素15-20年發病。最短者要2-5年,長者可達30-40年;⑹職業性腫瘤的細胞類型和臨床經過也有相對的規律。職業性腫瘤一旦發生,即按其自身規律演進,少有自愈,故應及早治療。
預防職業性腫瘤,首重識別、鑒定、嚴格控制與管理職業性致癌因素,使其不超標或降低到最小量。其次,對接觸職業性致癌因素的職工應嚴格執行就業前體檢,篩選出敏感者并使其不接觸。再次,對已接觸職業性致癌因素的職工應定期體檢,做到早期發現,及時治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