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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建立一個職工入廠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內容、方法和要求及安全技術考核的辦法!!
2、范圍:全公司職工
3、責任者: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工程部、生產部、工程轉化部、生產車間、QA
4、程序:
4.1入廠安全教育
4.1.1.
新入公司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工、代培生和實習人員)必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4.1.2.
員工在車間之間調動,干部參加勞動以及脫離崗位6個月以上者,都要履行車間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車間內部組與組之間工作調動,要履行班組級安全教育。
4.1.3. 入廠安全教育可結合員工進廠技術培訓同時進行。
4.1.4.
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制造部、安全科、安全部共同負責。教育內容為國家安全技術法令和規(guī)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則及勞動紀律,公司安全教育課時不得少于24小時。
4.1.5.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內容為本車間生產特點,車間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車間級安全教育課時不得少于16小時。
4.1.6.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長負責,崗位師傅進行教育,內容為崗位安全技術操作法、崗位責任制、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裝置及個人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確使用方法等,班組級安全教育課時不得少于8小時。
4.1.7. 接待部門對來公司參觀學習人員應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
4.2特殊教育
4.2.1
凡從事鍋爐、壓力容器、起重、焊接、駕駛、電氣、等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地方政府機構或受委托的企業(yè)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專業(yè)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安全合格證后,方能獨立操作。
4.2.2
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在投產前,必須由研究所、工程轉化部依分工按新的崗位安全操作法,對崗位操作者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4.2.3
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時,制造部、工程轉化部和所在部門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經驗教訓,制訂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
4.2.4
對年度計劃大修和重大危險性檢修,工程部應對施工人員提出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要求,進行專門安全教育,并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保安全檢修。
4.2.5 對女工應有計劃地安排進行特殊勞動保護教育。
4.3日常安全教育
4.3.1 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術、工藝紀律、勞動紀律和法制教育。
4.3.2
公司安全部應配合工會及各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采用如宣傳櫥窗、廣播、黑板、展覽會、事故模擬訓練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
4.3.3 班組應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動,通過學習和交流進行教育。
4.3.4 交接班、開停車布置工作時,應同時布置安全注意事項。
4.4安全技術考核
4.4.1 經公司安全教育后,應由安全部進行考核,集中歸檔。
4.4.2
安全部會同制造部對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考試成績予以公布并記入檔案。中層以上干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由安全部組織,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由制造部和車間組織。
4.4.3 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應進行補考,如補考后仍不合格者,應予以取消上崗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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