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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酚(C6H5OH)
英文名稱:Phenol;Carbolic acid
通用或商品名稱:石灰酸;酚
一、 理化特性
外觀氣味:白色結晶塊狀物,不純時呈粉紅色。
相對密度:蒸氣3.24;液體1.072
溶點:40。850C;
沸點:181.90C;
閃點:79.440C
自然點:7150C;
蒸氣壓:0.1kPa(40.10C)
爆炸極限:與空氣混合苯酚蒸氣達3%--10%可爆炸。
溶解性:1克/15毫升水、1克/12毫升苯,易溶于醇、乙醚、氯仿、甘油、二硫化碳、凡士林等,幾乎不溶于石油醚。
危險性:遇熱、明火或氧化劑會燃燒。能與AlCl3+硝基苯、丁二烯發生激烈反應。加熱放出有毒的煙霧。能與氧化物發生反應。
二、 對人體危害資料
急性中毒表現
苯酚對皮膚,粘膜有強烈的腐蝕作用,也可抑制中樞神經系統或損害肝、腎功能。吸入高濃度蒸氣后可致頭痛、頭暈、乏力,視物模糊,肺水腫等,但較少見。誤服引起消化道灼傷,出現燒灼痛,呼吸氣帶酚氣味,嘔吐物或大便可帶血液,有胃腸穿孔的可能。可出現休克、肺水腫、肝或腎損害,一般在48小時內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可死于呼吸衰竭。血及尿酚量增高。
眼接觸:可致灼傷。
皮膚灼傷:創面初期為無痛性白色起皺,繼而形成褐痂皮,一般為淺II度灼傷。
可經灼傷的皮膚吸收,經一定潛伏期后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等。
慢性中毒表現
長期低濃度吸入可致頭痛、頭暈、咳嗽、食欲減退、惡心、嘔吐、嚴重者可有蛋白尿,血及尿酚量增高。皮膚接觸可致皮炎。
現場急救
立即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皮膚污染后立即脫去污染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20分鐘;也可先用50%酒精擦拭創面或用甘油、聚乙二醇或聚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涂抹皮膚后立即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再用飽和硫酸鈉溶液濕敷。口服者給服植物油15-30ml催吐,后用溫水洗胃至嘔吐物無酚氣味為止,再給硫酸鈉15-30mg,消化道已有嚴重腐蝕時勿給上述處理。
眼接觸:用生理鹽水、冷開水或清水沖洗至少10分鐘。對癥處理。
職業禁忌證
呼吸系統疾病;
明顯的中樞神經系統、肝腎疾病;
婦女在妊娠或授乳期。
三、 安全措施
防護措施
工程控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盡可能采用隔離式操作。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較高時,必須佩戴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佩戴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的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其它: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徹底清洗,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進行就業前和定期體檢。穿相應的防護服。戴防化學品手套。
泄漏處理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學防護服,合理通風,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噴霧狀水,減少蒸發,用砂土、干燥石灰混合,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或轉移到安全場所,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防火防爆措施
滅火: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車間空氣衛生標準(mg/m3)
MAC(最高容許濃度)中國:5;前蘇聯:5
TLV-TWA(時間加權平均閾限值)美國:19 日本:19
空氣濃度監測方法
4-氨基安替比林比色法;
氣相色譜法。
(摘自《有毒化學品衛生與安全實用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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