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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格安全帽產品的標志
安全帽是工業生產中廣泛使用的個人防護用品,其作用是保護作業人員頭部,屬國家特種防護用品工業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標準《安全帽》
(GB 2811
-1989)是強制執行的標準。生產安全帽產品的生產企業必須通過主管部門的體系認可,必須具備自檢能力,其產品必須經過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且通過批量抽查自檢合格。安全帽具備以下4項永久性標記的產品是有關部門認為合格出售的產品。
(1)企業名稱、商標、型號。
(2)制造年、月。
(3)出廠合格證和安檢證。
(4)生產許可證編號的標記。
2.安全帽的選擇和使用
選擇安全帽時,一定要選擇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標志齊全,經檢驗合格的安全帽。使用者在選購安全帽產品時還應檢查其近期檢驗報告。近期檢驗報告由生產廠家來提供。并且要根據不同的防護目的選擇不同的品種,如帶電作業場所的作業人員,就應選擇T4類電絕緣性能檢驗合格的安全帽,否則就達不到防護的作用。
使用安全帽時,首先要了解安全帽的防護性能、結構特點,并掌握正確的使用和保養方法,否則,就會使安全帽在受到沖擊時起不到防護作用。據有關部門統計,墜落物傷人事故中15%是因為安全帽使用不當造成的。所以,不能認為戴上安全帽就有了安全傘,就可使頭部不受傷害。因此,在使用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問題。
(1)在使用之前一定要檢查安全帽上是否有裂紋、碰傷痕跡、凹凸不平、磨損(包括對帽襯的檢查),安全帽上如存影響其性能的明顯缺陷就應及時報廢,以免影響防護作用。
(2)不能隨意在安全帽上
(3)不能隨意調節帽襯的尺寸。安全帽的內部尺寸如垂直間距、佩戴高度、水平間距,標準中是有嚴格規定的,這些尺寸直接影響安全帽的防護性能,使用者一定不能隨意調節,否則,落物沖擊一旦發生,安全帽會因佩戴不牢脫出或因沖擊觸頂而起不到防護作用,直接傷害佩戴者。
(4)使用時一定要將安全帽戴正、戴牢,不能晃動,要系緊下頰帶,調節好后箍以防安全帽脫落。
(5)不能私自在安全帽上打孔,不要隨意碰撞安全帽,不要將安全帽當板凳坐,以免影響其強度。
(6)受過一次強沖擊或做過試驗的安全帽不能繼續使用,應予以報廢。
(7)安全帽不能放置在有酸、堿、高溫、日曬、潮濕或化學試劑的場所,以免其老化或變質。
(8)應注意使用在有效期內的安全帽,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為2年半,植物枝條編織的安全帽有效期為2年,玻璃鋼(包括維綸鋼)和膠質安全帽的有效期為3年半。超過有效期的安全帽應報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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