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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6月4日批準發布二項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代號和名稱如下:
GA 834-2009 《泡沫噴霧滅火裝置》
GA 835-2009 《油浸變壓器排油注氮滅火裝置》
以上標準為強制性標準,將于2009年7月1日起實施。
泡沫噴霧滅火裝置是近年來出現的泡沫滅火系統新產品,與傳統的泡沫滅火系統產品組成結構不同,該裝置主要由高壓部件、低壓部件和控制盤等三部分組成。其中高壓部件包括:氮氣動力瓶組、驅動裝置、減壓裝置等部件,低壓部件包括:集流管、連接管、儲液罐、分區閥、安全閥、泡沫噴霧噴頭等部件。泡沫噴霧滅火裝置使用的滅火劑一般為預混型泡沫滅火劑,目前主要有合成型泡沫滅火劑、水成膜泡沫滅火劑、水系滅火劑等。該裝置特點是:滅火效率高,安全可靠;無水池、專用電源、泵組及排水設施;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環境污染小;安裝、操作、維護簡單。這種裝置主要應用于油浸電力變壓器(尤其是寒冷和壓力水源困難地區的變壓器和布置在室內及地下的變壓器)、燃油鍋爐房、燃油發電機房、小型儲油罐、小型汽車庫、小型修車庫、船舶的機艙和發動機艙等場所。
GA 834-2009
《泡沫噴霧滅火裝置》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會同黑龍江省公安消防總隊、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東北電力設計院等單位共同編制。由于國外目前尚無該產品的標準,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主要參考國內的相關標準和規范,對標準的技術指標、性能要求、試驗方法等進行了大量驗證性試驗,獲得了可靠數據,保證了標準的科學性和適用性。編制組通過反復調查研究、分析討論,積極采納相關方面的建議,完成了標準送審稿。經專家審查認為,該標準是在大量試驗研究、分析驗證的基礎上形成的,標準內容符合我國泡沫噴霧滅火裝置生產、使用及技術發展的需要,該標準技術上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油浸電力變壓器是電站和變電站中最重要的設備之一。變壓器體內通常含有大量的易燃性物質,由于過負荷、過電壓以及內部絕緣破壞等原因,會產生電氣故障或引發電弧,導致變壓器本體破壞,大量燃油溢出而導致火災蔓延。我國自1989年從國外引入油浸變壓器排油注氮滅火技術,該滅火裝置通常由消防控制柜、消防柜、斷流閥、火災探測裝置和排油注氮管路等組成,具有自動探測變壓器火災,可自動(或手動)啟動,控制排油閥開啟排油泄壓,同時斷流閥能有效阻止儲油柜至油箱的油路,并控制氮氣釋放閥開啟向變壓器內注入氮氣,從而降低油的燃燒溫度,最終熄滅火焰的功能。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會同國家電力公司東北電力設計院等單位,廣泛征求各生產單位、管理部門及設計部門的意見,參考國內的相關標準和規范,完成了GA
835-2009
《油浸變壓器排油注氮滅火裝置》標準編制任務。該標準規定了油浸變壓器排油注氮式滅火裝置及其氮氣瓶組、氮氣釋放閥、排油閥、斷流閥、減壓裝置、消防控制柜、火災探測裝置、油氣隔離裝置等部件的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使用說明書編寫等要求。適用于《火力發電廠與變電所設計防火規范》(GB50229)中規定的排油注氮滅火裝置,以及電壓為35
kV及以上、單臺容量為5 MVA及以上的油浸變壓器的排油注氮滅火裝置,保護油浸電抗器等設備的排油注氮滅火裝置可參照采用。
新標準的頒布實施,將對指導泡沫噴霧滅火裝置和油浸變壓器排油注氮滅火裝置的生產、檢驗和使用,促進各類消防滅火裝置的應用發展,提高和保證產品質量起到積極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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