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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業的施工特點
建筑業屬于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其施工特點是:
1)高處作業多。按照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劃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處作業。
2)露天作業多。建筑物的露天作業約占整個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氣候以及陽光、風、雨、冰雪、雷電等自然條件的影響和危害。
3)手工勞動及繁重體力勞動多。建筑業大多數工種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勞、分散注意力、誤操作多#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4)立體交叉作業多。建筑產品結構復雜,工期較緊,必須多單位、多工種相互配合,立體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銜接不當、防護不嚴,就有可能造成相互傷害。
5)臨時員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線作業的工人中,農民工約占50%-70%有的工地高達95%。
以上這些特點決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是個危險大、突發性強、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的生產過程。因此,必須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與安全技術措施。
2005年,全國共發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010起,死亡1195人,雖比上年有所下降,但其中重大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安全法規尚需完善,安全監管存在不足,建筑市場亟待規范,城市建設綜合防災工作體系尚未建立,建設領域應急管理工作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
這些事故的發生,不但給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影響企業聲譽,制約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同時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幸,甚至會影響社會的穩定。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有的建設單位不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不按建設程序辦事。將工程肢解發包,簽訂陰陽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嚴重削弱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防護能力,致使安全防護很難及時到位,再加上強行壓縮合同工期導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勞作業,最終釀成事故。
2)一些監理單位沒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還停留在過去“三控二管一協調”的老的工作內容和要求上,只重視質量,不重視安全,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還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開展安全監理工作,法律法規規定的監理職責和安全監管作用得不到發揮,形同虛設。
3)一些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薄弱,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實#目標管理不到位。沒有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術交底,有的企業甚至把施工任務通過轉包、違法分包或以掛靠的形式承包給一些根本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缺乏相應資質的隊伍和作業人員,給安全生產帶來極大隱患。
4)有的地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人員缺編,沒有經費來源,沒有處罰依據,安監站的安全監督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5)從業人員整體安全素質不高。大部分一線作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自我保護能力差,這個問題非常突出。
6)由于建筑市場競爭十分激烈,建設單位往往拒付施工企業安全措施費用。在工程造價中不計提安全施工設施費用,施工單位為了攬到工程而委屈求全,一旦中標,用于安全生產的必要設備、器材、工具等無力購置,于是能省則省,導致施工現場十分混亂,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7)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招商引資項目、個體投資項目及舊村改造工程違法違規現象較嚴重。部分工程無規劃定點,無用地許可證,無施工許可證,無招投標手續,無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未進行施工圖紙審查便進行施工,從源頭上給建設工程帶來了事故隱患。
8)目前大多數施工企業還不能有效利用先進的管理技術和信息技術來提高管理水平。應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誠信體系和不良記錄,把企業市場行為、安全業績和存在問題全部納入,與市場準入、資質資格、評優評先、行政處罰直接掛鉤。
3防范事故發生的措施
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可從以下各個方面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1)搭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平臺,建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位一體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2)實行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制度#對監理單位及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業績實行考評,作為年檢或注冊的依據,規定監理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3)夯實企業基礎工作,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筑企業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建議包括以下內容:
①總分包單位之間$企業與項目部之間均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工程各項經濟承包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有針對性的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懲方法。
②施工現場職工人數超過50人的必須設置專職安全員)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必須設置2-3名專職安全員;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③應建立企業和項目部各級、各部門和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企業一級部門、人員和項目經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每半年考核一次,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和各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由項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4)建筑企業在工程開工前應制定總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傷亡事故指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項目部與施工管理人員和班組必須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將安全管理目標按照各自職責逐級分解。項目部制定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規定,責任到人、定期考核。
5)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包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發生事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包括:
①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②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
③高處及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
④施工用電安全;
⑤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⑥對采用的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和新結構,制定有針對性、行之有效的專門安全技術措施;
⑦預防自然災害措施;
⑧防火防爆措施。
6)施工企業建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做到有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7)建筑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方式、時間、內容和整改、處罰措施等內容,特別要明確工程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的檢查方式和方法。
8)建議各級主管部門進一步高度重視建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機構、人員、職能、經費”問題。
9)加大建設工程施工機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場關。特別是對塔機等起重機械作為特種設備采取備案、準入制度,強化市場管理和現場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機械,對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租賃單位實行登記、驗收、檢測制度#使起重機械的管理逐步規范化。
10)企業要建立施工現場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并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寫傷亡事故報表,發生傷亡事故必須按規定進行報告,并認真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調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明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將安全工作的違章情況、評估評價與招投標掛鉤;對于“三類人員”不到位、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予辦理招投標手續;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在參加工程投標時按相應規定扣減商務標書分;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企業,酌情給予暫停投標或降低資質等級處分。
11)施工企業應建立施工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檔案,明確教育崗位、教育人員、教育內容,安全教育內容必須具體而有針對性,主要包括:
①新進廠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且須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②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其中變換工種者應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教育。
③企業職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訓,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40學時,特種作業人員不少于20學時,可由企業注冊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少于20學時,一、二級企業可自行組織培訓,三、四級企業應委托培訓。
④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企業進行年度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12)建立長效機制,嚴格依法管理,將各類開發區、工業園、舊村改造工程安全管理依法納入管理的軌道;強化基本建設程序及手續的嚴肅性,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把關,不允許無手續的工程開工;強化村鎮建設單位的管理,進一步規范業主行為,取締私自招投標、非法招用無資質施工隊伍的狀況,不允許施工隊伍從事手續不齊全的建筑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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