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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環境保護部
【發布文號】環辦〔2009〕65號
【發布日期】2009-05-18
【生效日期】2009-05-1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文件來源】環境保護部
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預案
(環辦〔2009〕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確保醫療廢物得到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安全,我部組織制定了《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有關執行情況請及時上報我部污防司。
附件: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預案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預案
一、總體目標
為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以下簡稱“流感疫情”),確保醫療廢物得到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各醫療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單位應對流感疫情,開展醫療廢物管理的相關應對準備及應急處置工作。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政府領導,部門配合,分級負責;高效有序,科學應對,聯防聯控。
四、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指南》
五、組織管理
環境保護部負責對流感疫情下全國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制訂流感疫情下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的政策、技術規范和專項預案。
地方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本級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和監督流感疫情下醫療廢物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要加強與衛生、農業、運輸、公安等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加強信息溝通和交流協商,形成多部門共同參與的聯防聯控機制。
各醫療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單位應在當地政府及環保、衛生等部門的領導下,妥善管理和處置醫療廢物,防止疫情傳播。
六、準備工作
流感疫情未發生的情形下,要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動態,調查了解本轄區內醫療廢物的產生情況,轉運設施和處置設施的能力及其分布情況,開展形勢分析和研究,做好組織、技術和物質等準備工作。
(一)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制訂應對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應急處置和環境監測的預案,建立健全相關指揮協調機構,明確責任分工。特別是基層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設專門機構或專人管理醫療廢物,加強對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活動的監督管理。
(二)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和指導醫療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單位制定和完善流感疫情下醫療廢物管理和應急處置預案,建立責任制,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
(三)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督促和指導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及處置單位加強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關專業技術、安全防護、醫療廢物識別、醫療廢物分類包裝、緊急處理以及甲型H1N1流感的傳染特性和防治措施等。
(四)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單位應加強相關物資儲備,包括防護服、防護眼鏡、口罩、防護靴,雙層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體溫測量設施,消毒藥品和器具等相關消毒物資,醫療廢物包裝材料,醫療廢物泄漏情況下的應急收集、清理設備,備用電源以及運輸車輛等。
(五)要加強對醫院污水處理設施的監督和檢查,確保正常運行。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要加強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維護和檢修,并做好應對流感疫情下醫療廢物成分變化(如因消毒帶來含氯量增加等)后的設施運行準備工作。
(六)醫療廢物處置能力不足的地區,應加快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并制定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應急方案。可選擇送至臨近地區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進行處置,或在本地利用備選設施處置?蓚溥x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包括: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生活垃圾焚燒爐、工業窯爐等。運行醫療廢物處置備選設施的單位要做好運行準備工作,包括依照醫療廢物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加強人員培訓,根據醫療廢物的特點(如熱值高、包裝大小等)對設施在技術上進行相應的完善等。
(七)傳染病醫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定點醫院和急救中心(站)應制定本院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方案,必要時建設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并開展相應的監測工作。
七、應對要點
(一)流感疫情發生(本轄區出現第一例甲型H1N1流感確診或疑似病例)的情形下,要立即啟動預案,按照預案要求處置醫療廢物。實行醫療廢物處置報告制度,承擔醫療廢物處置任務的單位應定期向所在地環保部門上報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情況,根據形勢的發展和監管需要可實行日報、周報或月報。
(二)醫療廢物處置能力不足的地區,應按照應急方案處置醫療廢物。因特殊原因,確實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機構可對醫療廢物進行就地焚燒處置。
(三)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要優先收集和處置甲型H1N1流感患者產生的醫療廢物。對設立隔離區的,隔離區產生的垃圾和廢物應當納入醫療廢物進行管理?蛇m當增加甲型H1N1流感患者產生的醫療廢物的收集頻次。有條件的地區,應使用固定專用車輛運送甲型H1N1流感患者產生的醫療廢物,由專人負責,不與其他醫療廢物混裝、混運,與其他醫療廢物分開填寫轉移聯單,并建立臺賬。醫療廢物運輸路線盡量避開人口稠密地區,運輸時間應避開上下班高峰期。
(四)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定點醫院應加強醫療廢物的分類、包裝和管理。一是損傷性醫療廢物必須裝入利器盒,避免造成包裝物破損;二是感染性、病理性醫療廢物除按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進行包裝外,必須在最外層增加一次性耐壓硬質紙箱并密封,密封后禁止打開。紙箱表面應印制紅色的“感染性廢物”標識。紙箱具體尺寸和規格可由各地根據本地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情況和處置方式具體制定;三是有條件的地區,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醫院應設置甲型H1N1流感專用醫療廢物貯存點,懸掛警示標識,避免與其他醫療廢物混合,并設專人負責收集、轉運甲型H1N1流感醫療廢物。
(五)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單位應按照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要求,加強對醫療廢物和相關設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員的個人防護和日常體溫監測工作,保障處置醫療廢物的能力。有條件的地區,可安排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一線操作人員集中居住。
(六)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開展應急環境監測,做好疫區醫療廢物處置、醫療廢水處理、飲用水源地水質、環境空氣等的環境監測工作。
(七)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農業等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過程中畜禽尸體的無害化處置工作。要依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將為防治動物傳染病而需要收集和處置的廢物納入醫療廢物管理,督促產生單位做好無害化處置工作。
八、信息發布
環境保護部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向社會發布全國流感疫情下醫療廢物管理和應急處置信息。
省級(含)以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向社會發布本行政區域內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和應急處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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