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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CSDS)的內容和編寫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工業化學品,包括化學單質、化合物和混合物。
本標準不適用于民用受控消費品、以科學研究為目的的少量樣品和國家另有規定的特殊危險化學品。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6944-1986 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
GB13690-1992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T15098-1994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類別劃分原則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簡稱UN RTDG)
《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則》(鐵道部頒布)1995年
注: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可從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索取。
3 內容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CSDS)包括以下十六部分內容。
3.1 化學品及企業標識
主要標明化學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地址、郵編、電話、應急電話、傳真等信息。
3.2 成分/組成信息
標明該化學品是純化學品還是混合物。純化學品,應給出其化學品名稱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應給出危害性組分的濃度或濃度范圍。
無論是純化學品還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組分,則應給出化學文摘索引登記號(CAS號)。
3.3 危險性概述
簡要概述本化學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應,主要包括:
危險類別、侵入途徑、健康危害、環境危害、燃爆危險等信息。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0-01-01批準 2000-07-1實施
3.4 急救措施
指作業人員意外的受到傷害時,所需采取的現場自救或互救的簡要的處理方法,包括:
眼睛接觸、皮膚接觸、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3.5 消防措施
主要表示化學品的物理和化學特殊危險性,合適滅火介質,不合適的滅火介質以及消防人員個體防護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危險特性、滅火介質和方法,滅火注意事項等。
3.6 泄漏應急處理
指化學品泄漏后現場可采用的簡單有效的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和消除方法,包括:
應急行動、應急人員防護、環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內容。
3.7 操作處置與儲存
主要是指化學品操作處置和安全儲存方面的信息資料,包括:
操作處置作業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安全儲存條件和注意事項。
3.8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在生產、操作處置、搬運和使用化學品的作業過程中,為保護作業人員免受化學品危害而采取的防護方法和手段。包括:
最高容許濃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統防護、眼睛防護、身體防護、手防護、其他防護要求。
3.9 理化特性
主要描述化學品的外觀及理化性質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外觀與性狀、pH值、沸點、熔點、相對密度(水=1)、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飽和蒸氣壓、燃燒熱、臨界溫度、臨界壓力、辛醇/水分配系數、閃點、引燃溫度、爆炸極限、溶解性、主要用途和其他一些特殊理化性質。
3.10 穩定性和反應性
主要敘述化學品的穩定性和反應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穩定性、禁配物、應避免接觸的條件、聚合危害、分解產物。
3.11 毒理學資料
提供化學品的毒理學信息,包括:
不同接觸方式的急性毒性(LD50、LC50)、刺激性、致敏性、亞急性和慢性毒性,致突變性、致畸性、致癌性等。
3.12 生態學資料
主要陳述化學品的環境生態效應、行為和轉歸,包括:生物效應(如LD50、LC50)、生物降解性、生物富集、環境遷移及其他有害的環境影響等。
3.13 廢棄處置
是指對被化學品污染的包裝和無使用價值的化學品的安全處理方法,包括廢棄處置方法和注意事項。
3.14 運輸信息
主要是指國內、國際化學品包裝、運輸的要求及運輸規定的分類和編號,包括:
危險貨物編號、包裝類別、包裝標志、包裝方法、UN編號及運輸注意事項等。
3.15 法規信息
主要是化學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條款和標準。
3.16 其他信息
主要提供其他對安全有重要意義的信息,包括: 參考文獻、填表時間、填表部門、數據審核單位等。
4 編寫和使用要求
4.1 編寫要求
安全技術說明書規定的十六大項內容在編寫時不能隨意刪除或合并,其順序不可隨意變更。各項目填寫的要求、邊界和層次,按"填寫指南"進行。其中十六大項為必填項,而每個小項可有三種選擇,標明[A]項者,為必填項;標明[B]項者,此項若無數據,應寫明無數據原因(如無資料、無意義);標明[C]項者,若無數據,此項可略。
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正文應采用簡捷、明了、通俗易懂的規范漢字表述。數字資料要準確可靠,系統全面。
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從該化學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五年更新一次,若發現新的危害性,在有關信息發布后的半年內,生產企業必須對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進行修訂。
4.2 種類
安全技術說明書采用"一個品種一卡"的方式編寫,同類物、同系物的技術說明書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寫有害性組分及其含量范圍。所填數據應是可靠和有依據的。一種化學品具有一種以上的危害性時,要綜合表述其主、次危害性以及急救、防護措施。
4.3 使用
安全技術說明書由化學品的生產供應企業編印,在交付商品時提供給用戶,作為為用戶的一種服務隨商品在市場上流通。
化學品的用戶在接收使用化學品時,要認真閱讀技術說明書,了解和掌握化學品的危險性,并根據使用的情形制訂安全操作規程,選用合適的防護器具,培訓作業人員。
4.4 資料的可靠性
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數值和資料要準確可靠,選用的參考資料要有權威性,必要時可咨詢省級以上職業安全衛生專門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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