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監管人字[2001]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各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工作,使安全培訓工作取得實效,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現就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局將認真履行國務院辦公廳批準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有關安全生產技術培訓職能,即:組織、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全國企業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具體工作由局人事培訓司歸口管理。
二、安全培訓工作要以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法規、政策及各項規定,以預防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為目標,以提高本系統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素質為工作重點;加大對企業安全培訓的監督、監察力度,堅持安全培訓“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培訓,教考分離”原則,理J頃安全培訓工作體制;通過資格認定、強制培訓和持證上崗,大力提高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監察業務水平和依法監察意識,進一步提高工礦商貿企業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安全自律意識。要把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達到保護廣大職工生命安全與健康的目的。
三、本系統安全監察人員、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和中央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工作由國家局負責;企業經營管理者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
四、安全監察人員、企業經營管理者、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均由國家統一監制。
五、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基本教材、考核標準等均由國家局統一制定。各級培訓機構的教師要實行資格認證制度,具體認證辦法由國家局負責制定。
六、各級安全培訓機構要實行資格認定制度。國家局將制定安全培訓機構的評價標準及指標體系,不具備培訓標準條件的安全培訓機構不得參與安全培訓工作。培訓機構的認定工作由國家或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
七、煤礦安全培訓對象主要是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員、煤炭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和特種作業人員。國家局主要負責煤礦安全監察員培訓,推薦培訓教材、制定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包括題庫開發)、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認定、培訓機構教師資格認定、安全資格證書監制等。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主要負責企業經營管理者、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組織、考試、發證等工作。所有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均實行Ic卡操作證管理,具體換證工作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實施。
八、要積極鼓勵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及相關中介組織參與安全培訓工作,調動它們的積極性,充分利用現有培訓、教育資源。要引入市場機制、競爭機制,保證培訓質量。
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切實加強對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督、監察,站在提高人才素質、民族素質的高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克服困難,搞好安全培訓工作。要把企業的培訓制度、培訓效果、培訓質量、培訓內容以及持證上崗等列為監督管理和監察的重要內容。
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煤礦安全監察局,應根據本通知精神,認真落實本地區安全培訓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促進安全培訓工作穩步發展。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00一年十月十七日 |
|
|